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并當庭宣判。這是全區法院首例運用“區塊鏈證據核驗”審理的案件。鑒于當前疫情防控要求,該案從立案、審理、舉證、質證、送達等各個環節全部采用線上辦理,實現了全流程在線。
該案中,郭某通過線上信貸平臺向某銀行借款,并簽訂電子借款合同,該銀行將電子合同文本等電子數據上傳至區塊鏈電子存證平臺存證。此后,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產生糾紛,該銀行通過呼和浩特市訴訟服務網進行網上立案,同時在線提交了經區塊鏈存證的電子證據。
經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后,該案通過“云上法庭”進行在線開庭。庭審中,承辦法官對銀行提交的電子數據與其上傳于區塊鏈電子存證平臺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并將核驗結果實時發送給雙方當事人。經過在線舉證、質證以及認證后,依法予以采信。原、被告雙方對此均無異議。案件僅歷時1小時便順利審結完畢并當庭宣判。判決書仍采用電子送達方式,當日即送達至雙方當事人。
“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完善了電子數據范圍,明確了電子數據的審查判斷規則。該案對于‘區塊鏈證據核驗’的運用,不僅在全區法院是第一例,從全國范圍來看,我們也走在了前列。”該案主審法官齊云鳳介紹道。
據悉,電子(數據)證據已成為數字經濟時代重要的證據形態,具有便捷高效、保密性強、成本低、可隨時核驗的特點,與數字經濟、政務民生和電子訴訟天然契合,為群眾節約訴訟成本、還原事實真相開辟了新路徑。
(審核編輯: K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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