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在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上,要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大已有礦山改造升級力度,新建、擴建礦山全部達到標準要求。
《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到2025年,資源型地區資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經濟發展潛力充分發揮,創新引領、加快轉型、多元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務體系普遍覆蓋,綠色宜居環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斷增進。
在保障國家資源能源安全方面,《實施方案》共提出三項主要內容:
首先,在統籌資源能源開發與保護上,《實施方案》指出,加強對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和開發利用的統一規劃,建立安全可靠的資源能源儲備、供給和保障體系,提升資源能源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按照資源型地區資源環境特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確保資源能源的有序開發利用和保護。
其次,在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上,《實施方案》要求,要提高重要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循環利用模式。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大已有礦山改造升級力度,新建、擴建礦山全部達到標準要求。推動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與下游行業耦合發展,支持資源型企業的低碳化、綠色化、智能化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最后,在加強資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設上,《實施方案》明確,要依據資源稟賦、開發利用等情況,布局一批能源資源基地和國家規劃礦區,打造戰略性礦產資源穩定供應的核心區。實施礦產地儲備工程,構建產品、產能和產地相結合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大石油、天然氣等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做好重要礦產資源戰略接續。
在促進資源型地區協調發展方面,《實施方案》指出,要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引導資源富集地區轉型發展、支持資源枯竭地區可持續發展、加強基礎設施提質增效。涉及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問題,按照《實施方案》,首先要解決好民生問題、保障好困難群眾生活,完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配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強化國有企業支持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的責任,持續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培育接續替代產業,扶持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打造一批接續替代產業園區和集聚區。深入實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支持開展重大安全隱患區居民避險搬遷、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接續替代產業平臺等項目建設,有效改善礦區的生產生活條件。
針對推動資源型地區綠色發展問題,《實施方案》也提出了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建設生態宜居環境等具體要求。《實施方案》強調,在推動資源能源綠色開發上,要堅持科學勘查、有序開采、清潔生產、高效利用,加大對礦產資源儲量、開發潛力和生態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合理調控開采規模、時序和強度,全面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