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電價政策,重點減免兩部制電力用戶容(需)量電費支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共渡難關。
《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于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通知》提出,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通知》明確,全力保障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等措施,降低運行成本。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盡快細化落實相關政策,主動向用戶宣傳告知,認真做好用戶申請受理、辦理減免等工作。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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