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海邁入“垃圾分類強制時代”后,北京也在加快垃圾分類的各項環節建設。《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劃。新修訂的條例對單位及個人均明確垃圾分類的責任。
北京將實行垃圾分類“四分法”: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
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類“四分法”,既是符合國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簡單的分類方法。
●可回收物(藍色桶):可循環利用的,報紙、鏡子、飲料瓶、易拉罐、舊衣服、電子廢棄物等,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
●廚余垃圾(綠色桶):廚房產生的,如菜葉菜幫、剩飯剩菜、植物等。
●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保鮮膜、塑料袋、紙巾、大骨頭、玉米核等。
●有害垃圾(紅色桶):對身體和環境有害的,如廢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油漆、化妝品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處理。
因現在生產的1號、5號、7號等干電池是低汞或無汞電池,所以就不再列為有害垃圾,而應投入“其他垃圾”中。但紐扣電池、電子產品用的鋰電池、電動車電瓶等鉛蓄電池和鎳鎘充電電池仍作為“有害垃圾”進行回收。
上海將垃圾類型分為“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四類。相比,北京在垃圾分類的名稱上有別于上海,但投放、運輸和處理操作都一樣 。
自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發文就已經開始推廣垃圾分類的工作。目前北京市已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垃圾分類,并在全市30%的街道、鄉鎮創建了100個垃圾分類示范片區。2019年,示范片區覆蓋率將達到60%,覆蓋200多個鄉鎮街道。
去年全市有2300多家公共機構加入了垃圾強制分類的隊伍,包括學校、醫院、商超和旅游景點,基本覆蓋了人群集中、垃圾產生量大的區域。今年還將健全日常執法檢查,逐步覆蓋至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組織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單位,要移交執法部門處罰,并逐步建立“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
現北京市居民對生活垃圾分類雖有一定認知,但實際上對生活垃圾的分類行為習慣尚未形成,存在不分類、亂分類等情況。居民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分類投放具有較高的認同和行動力。但對廚余垃圾的準確投放率僅有兩成多。
目前,北京市每天會產生近2.6萬噸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全市29個垃圾處理終端設施均處于滿負荷運轉,如果清運、處理不及時,將會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影響。
2012年,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雖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等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生單位的責任和處罰條例,但物業等管理責任人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北京現有相關法規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針對之前不同類型的垃圾被混裝在同一輛車進行回收的問題,北京市城管委將要求運輸車輛做到“五統一”,即:
統一車身的顏色為綠色
統一的車身標準
統一運輸的標識
統一單位的標識
統一監督舉報電話
實行組建“綠色車隊”,提升分類運輸能力,具規模化、專業性隊伍運輸,對各類垃圾運輸車輛進行改造,增加計量稱重、身份識別、軌跡監控等管理功能,實現對各類垃圾運輸車輛的精準管理。
垃圾經分類運輸后,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塑料袋、紙巾等其他垃圾被送到焚燒廠發電或填埋,有害垃圾將采取特殊方法進行安全處理。
借鑒境內外垃圾分類的成熟經驗和北京創建示范片區的示范效果,已總結出四種垃圾分類的有效模式:
1.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類驛站:居民分類投放正確率高,效果突出。
2.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實行定時定點流動收集,最大程度地實現垃圾回收不落地。
3.采用上門或定點回收再生資源、廚余垃圾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分類、提高回收量。
4.在部分有條件的小區設置垃圾分類智能投放箱,減少人工成本,擴展垃圾分類服務范圍。
(審核編輯: 智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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