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行各業的粉塵爆炸事件頻發,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據了解,粉塵爆炸是指可燃性粉塵在爆炸極限范圍內,遇到熱源(明火或高溫),產生的化學反應,其釋放大量的熱,形成很高的溫度和很大的壓力,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據了解,粉塵爆炸多發生在伴有鋁粉、鋅粉、有機合成藥品的中間體、植物纖維塵等生產加工場所。
在醫藥行業中,粉塵爆炸事故也常有發生。例如,2017年3月,福建某藥企一車間發生爆炸,事發后原因揭曉:該藥企PP車間在未履行任何報備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生產醫藥中間體(注:一些用于藥品合成工藝過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產品)引發爆炸燃燒。
因粉塵爆炸的破壞力很大,會對制藥人員以及周邊環境、企業正常運行造成很嚴重的影響,所以制藥企業需要設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措施。
筆者了解到,針對粉塵的危害,國家安監總局早就發布了相應的規章,其中《G B15577-2007粉塵防爆安全規程》使用廣泛。按照該規程,工廠無論是在設計、施工時,都必須嚴格實施粉塵防爆標準。
按照粉塵防爆標準,制藥企業如果能在生產裝置本身、生產環境、消除靜電、防二次爆炸等四個方面切實做好,應該就可以杜絕悲劇發生。
具體來看,在生產裝置方面,藥企應當采用適用有效的除塵設施來控制廠房內的粉塵,例如,采用封閉設備、通風排塵、抽風排塵或潤濕降塵等設施除塵或防止粉塵產生。不過業內技術人員提醒,易燃粉塵不能用電除塵設備,金屬粉塵不能用濕式除塵設備。
在生產環境方面,應消除相對封閉的空間。將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設置在藥廠外的露天場所,將廠房內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設在建筑物內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墻。另外,在廠房的設計上應采取防積塵措施,也方便清潔,消除粉塵來源。
在消除靜電方面,應采取措施消除點火源并降低助燃氣體含量。制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明火、與粉塵直接接觸的設備或裝置(如光源、加熱源等)可能存在的熱表面、雷電或靜電、摩擦撞擊等現象。
在防二次爆炸方面,就需要制藥企業認真做好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安全法規,使職工了解本企業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和防爆措施,并對危險崗位的職工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據了解,在制藥粉塵問題上,有藥企針對可收集的可燃粉塵,安裝阻燃濾筒除塵器,針對具有爆炸性的粉塵,則在設備上配置安全防爆措施。另外,還有藥企通過特殊的選項或配件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總的來看,隨著近年來粉塵爆炸事件屢屢發生,制藥企業也對粉塵爆炸知識有所了解并提高警惕,加強對企業防火防爆措施的管理。同時,在此背景下,藥廠車間相關的除塵設備也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
(審核編輯: 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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