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LED行業的迅猛發展,我國正逐步發展成為全球LED照明產品主要的生產基地和出口基地,有大批LED照明企業將高質量的LED產品輸送到世界各地,認證開始顯現其重要性。下面詳細了介紹各國電子產品與LED照明產品認證標準。
1.CQC,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是由原中的國進出口質量認證中心和原中國電工產品認證委員會秘書處于2002年3月14日獲準合并成立的,4月24日對外正式掛牌。目前,CQC在全國設有11個產品認證分中心、35個管理體系評審中心和62個簽約檢測機構,并與14個國外認證機構簽署了相互委托認證的合作協議。從2003年8月1日起,正式用CQC的CCC(強制認證)或CQC(自愿認證)認證標志取代原來的長城認證(CCEE)標志,長城認證正式取消。凡是在我國市場上銷售的屬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都必須被強制通過這一認證。
各國的認證標準:
歐洲認證:環保RoHS/WEEE CE認證 GS認證 全球互認體系CB 德國TUV
車載E/e Mark等;
美洲認證:美國UL FCC FDA ETL 加拿大CSA等;
澳洲認證:澳洲C-Tick 澳洲SAA等;
亞洲認證:日本PSE 新加坡PSB 日本電磁兼容VCCI;
中國認證:中國3C強制認證 中國CQC自愿性認證;
3C認證標志的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為“CCC”,也可簡稱為“3C”標志。),認證標志是《目錄》中產品準許其出廠銷售、進口和使用的證明標記,表明該產品的安全性和電磁兼容和電磁輻射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2.UL,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產品通過并取得UL認證是進入北美市場的入場券。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筑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UL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UL(保險商試驗所)是美國民間安全測試機構,它主要對各種設備、系統和材料進行安全性試驗和檢查。UL出版了幾百種標準,其中大多數被ANSI(美國國家標準協會)所采納。總體來說,UL標準可以分為:對產品結構的要求、對產品使用的原材料的要求、對產品使用的元器件的要求、對測試儀器和測試方法的要求、對產品標志和說明書的要求等。現在UL認證已成為全球最嚴格的認證之一。
3.CB,CB認證是IECEE(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安全認證組織)制定的一種認證體系,它主要針對電線電纜、電器開關、家用電器等14類產品。擁有CB標志意味著制造商的電子產品已經通過了NCB(國際認證機構)的檢測,按試驗結果相互承認的原則,在IECEE/CB體系的成員國內,取得CB測試書后可以申請其他會員國的合格證書,并使用該國相應的認證合格標志。CB體系是IECEE建立的一套電工產品全球互認體系。截止到目前為止,全球共有49個國家的55個認證機構及其下屬的130多個CB實驗室參加了這一互認體系。參加CB體系的成員國家包括了所有中國機電產品的主要出口國:美國、日本、韓國、德國、法國、英國、澳大利亞、瑞典、挪威、丹麥、新加坡、加拿大等。企業利用從其中任一成員國的認證機構取得的CB測試證書,申請其他國家的認證時,則可以免于重復性測試,得到其他成員國認證機構的認可,由此取得進入該國市場的準入證。
4.CSA, CSA是加拿大標準協會的簡稱,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專門制定工業標準的非盈利性機構,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認證機構之一。在北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電器等產品都要取得CSA安全方面的認證。該標準主要對產品、工藝、材料的測試手段、服務的安全性和材料等方面作了規定。
5.TUV, 德國萊茵公司技術監督公司(TUV)是德國最大的產品安全及質量認證機構,在歐洲久享盛譽。設有該機構分公司的國家和地區可以方便地申請GS標志及其他國家的安全認證。所謂GS標志,就是德國勞工部授權TUV、VDE(德國電器協會)等機構頒發地安全認證標志。GS的參考標準是UDE和DIN(德國工業標準)標準。如果產品具有GS標志,代表該產品符合最新的歐洲和德國標準。
6.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一個重要的測量電磁干擾的標準。產品上有認證標志表示產品符合FCC的電磁干擾的要求。電源在工作時內部會產生較強的電磁干擾。若不加以屏蔽就可能對顯示器、主板和其他配件設備造成影響,甚至給人體帶來危害。因此國際上對電磁干擾有嚴格的規定,通用標準有FCC-A工業標準和FCC-B民用標準兩種,市場上銷售的如長城電源、百盛電源等都通過了后者的認證。
7. CE 認證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加貼該標志是向購買或使用該產品的消費者證實產品完全符合歐洲標準定義的安全。CE 參照的標準為1993年7月22日正式生效的93/68/EEC 。該認證包含LVD安全實驗參照 (73/23/EEC)標準和EMC電磁兼容實驗(89/336/EEC)兩部分內容。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加貼該標志是向購買或使用該產品的消費者證實產品完全符合歐洲標準定義的安全。CE 參照的標準為1993年7月22日正式生效的93/68/EEC 。該認證包含LVD安全實驗參照 (73/23/EEC)標準和EMC電磁兼容實驗(89/336/EEC)兩部分內容。
不管是哪國的安全認證,都對爬電距離、抗電強度、漏電流、溫度等方面做出了嚴格規定。爬電距離指沿絕緣表面測得的兩個導電器件之間或導電器件與設備界面之間的最短距離。UL和CSA安全標準強調了爬電距離的安全要求,這是為了防止器件間或器件和地之間打火從而威脅到人身安全。
抗電強度的要求是在交流輸入線之間或交流輸入與機殼之間由零電壓加到交流1500V或直流2200V時,不擊穿或拉電弧即為合格。關于漏電流的要求,UL和CSA均要求暴露的、不帶電的金屬部分均應與大地相接。漏電流的測量是通過在這些部分與大地之間接一個1.5kΩ的電阻,測其漏電流。開關電源的漏電流,在260V交流輸入下,不應超過3.5mA。溫度的要求,安全標準對電器的溫度要求很重視,同時要求材料有阻燃性。對開關電源來說,內部溫升不應超過65℃,如果環境溫度是25℃,電源的元器件的溫度應小于90℃。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源在剛開始用時對使用者并沒有什么直接的不良影響,但用久了以后,由于潮濕的空氣和灰塵的影響可能導致高壓區短路,不但造成電源本身損壞,還會嚴重影響其他電子配件。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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